在4月11日,我曾撰写一篇关于全国多个法院和检察院引述一份并不存在的《印章管理办法》的新闻。
然而,昨晚我再次查看那些被曝光的公告,奇怪的是,它们竟然全部消失得无影无踪。
更令人遗憾的是,截止到目前为止,我在检索中发现仍有至少28家司法机关在其官方微信平台上继续引用名为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印章管理办法》的公告,以发布新的印章。这些机构中,公安一所,法院24所,检察院3所。
这些发现不禁让我感到困惑,为何如此多的司法机构会在公告中引用一个明显不存在的管理办法。这样的情形让人深思。
有人认为,我只是在抓住微不足道的事情不放,甚至是在追求热点以吸引流量。
若说这番话的是掌握现有利益的人,我可以理解,但如果不是,那则更显得令人感到悲哀。
毕竟,谁愿意在不明朗的风险中寻求所谓的流量呢?
相较之下,写写情感抒发的文章,撰写些许讽刺幽默的段子,轻松自在地过日子,岂不是更愉快?
“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?因为我对这片土地充满深沉的爱……”



